声明
2015-04-16
声 明
以下联合共建实验室没有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合作,现撤销如下联合共建实验室。
自本声明发出之日起,合作单位不得以这两个联合实验室名义进行信息宣传等活动,如需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所进行项目申报及其它科技活动,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。
特此声明!
联合实验室名称:
1. 华兴光电-中科院半导体所联合实验室
共建单位:台山市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
2.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镇江新区激光技术研发中心
共建单位: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
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
2015年4月16日